依親居留:透過婚姻申請
直系血親 (配偶、配偶之父母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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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居留:透過投資申請
在台灣設立一個公司,投資金額為600萬台幣(約150萬港幣),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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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居留:透過在台工作
在台灣念書的港澳僑生,畢業半年內任職工作,工作5年後即可申請定居,申請定居時,基本薪資需基本工資的2倍左右(約1萬塊港幣)。
定居申請:透過居留後申請
在台連續居留滿1年 (1年可出境30天,沒有次數限制)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居住270天以上 (1年在台居住九個月)。
設立戶籍:台灣身份證、台灣護照申請
以定居證至戶政單位申請戶籍,申請到戶籍後,則可去辦台灣護照。